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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功勞该属于第一个发表研究的人吗?
我们都知道“不发表,就灭亡”的文化,科研领域是高度竞争的环境。科学界仅认同第一个发表研究或提出新理论的研究人员(们)并将所有的功劳归于他(们),这个事实自从科学的初始即存在,称作“优先规则(rule of priority)”。第一次出现关于发现功劳的争议是17世纪的艾萨克•牛顿(Isaac Newton)和弗里德•威廉•莱布尼茨(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双方皆宣称自己是第一个发现微积分(calculus)的人,自此之后,研究人员为自己的发现互相争执争取功劳的情况便时有所闻。
优先规则的运作方式是胜者为王,第一个发表新发现的人就可以拥有所有的功劳、基金、声誉及升等的机会,这种方式的起源可能是因为缺乏足够的基金以及分配不均的奖项;甚至,有些人认为这是在研究计划中唯一衡量投资在人才与精力的方式。这个机制存在的另一个重要的可能原因是其他研究人员可以用不端手法复制新发表的发现并声称这是他们的。
大部分的研究人员都对这个机制采取正面的态度并接受竞争,这激励他们更努力的进行研究,快速取得研究结论,因此大幅造福了人类。虽然这可以带来科研突破,亦可能造成学者间的恶性竞争,在互相争执的同时对科学发展产生伤害,我们可以从几个不道德发表、发表造假、期刊撤稿案例中观察到这个现象。1998年,一篇刊登在《柳叶刀》(Lancet)关于自闭症与麻疹疫苗的关联性的研究后来遭到撤稿,因为发现作者的重大学术不端行为。有些研究人员为了取得最大功劳甚至沉迷于秘密的挪用他人资料和其他偏差行为。因此,或许值得重新思考优先规则是不是奖励科学家与鼓励科研进步的最好方式。
科学是一个极度竞争的世界,有多少优点也有多少缺点,优先规则的替代方式有可能是提高基金数量还有增加提供给研究人员的职位,此外,尽力一个机制让有新发现的科学家都能获得补助,而对研究有重要贡献的人受到表扬。对优先规则不满的人必须了解到科学是在有限的资源下操作的,这样的规则旨在鼓励和维持高努力、高水平、高价值的科研产出。
参考资源:
http://en.wikipedia.org/wiki/Scientific_priority
http://andromeda.rutgers.edu/gradnwk/RCR%20Downloads/Competition.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