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不端”,第一作者负全责?
揪出科研不端行为没那么简单,而要界定相关责任人似乎更难。许多科研项目、论文都由多位科研人员协作完成,那么问题来了:多位作者参与论文创作,之后被发现不端行为,谁担责?
部分学者认为,研究中发生任何不端,第一作者的责任逃不掉。之所以有这种观点,是因为最近一篇名为《科研团队中的不端行为和责任承担》的论文。该论文发表于 Plos One ,其结论是:科研论文中,第一作者最有可能是需要担责的人。论文作者分析了美国科研诚信办公室(US Office of Research Integrity)在1993年至2014年间调查的80起科研不端案件。根据分析,第一作者有不端行为的几率比其他共同作者高出38%;通讯作者比其他共同作者要高出14%。
然而,学术界不同群体持有不同观点。一些科学团体,如国际医学编辑委员会(ICMJE)和科学编辑委员会(CSE)建议,研究人员应该只对他们在研究中的贡献负责。
此外,一些学术机构,如出版伦理委员会(COPE)和全欧科学院(ALLEA)认为 ,如果研究中发现了不端行为的证据,那么所有的研究人员都应该接受调查。
Plos One 上论文的作者 Katrin Hussinger 提出了另一种责任界定方式 — “担保人(gurantor)模式”,即任命某一作者为“担保人”,负责确保研究精确,不涉及不端。担保人模式的好处在于:这种模式下,第一作者假定可能涉及不端,这种警惕可以尽可能确保发现担责的作者,同时不过多影响他人。
科研界对上述“担保人模式”褒贬不一。Jeffrey Kovac 向《化学世界》表示,虽然“担保人模式看起来不错”,但让人担忧的是,如果同组研究人员意图有不端行为,那些没有戒备心的担保人很有可能受到打压。“如果有科研不端嫌疑,应当调查整个团队,最终确定责任人”,Jeffery 补充道。伦敦政经学院学者 Daniele Fanelli 也同意此观点,认为“让某个人去为他人的不端担责,无论是道义上,还是法律上,都是站不住脚的”。
另外,爱丁堡大学神经学家 Malcolm Macleod 认为,资深作者(senior author)或通讯作者(corresponding author)也应当被追究责任,因为他们有能力发现第一作者的不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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